摘要
拜读《社会科学辑刊》1990年第一期刊发的王继权先生大作《对形式逻辑推理中规则的探讨》后,对文中所持的“某些0判断能换位”这一观点,笔者尚难苟同,今不避浅陋无知,特与王先生等商榷。 王先生在文中列举了部分“0”判断的换位推理,例如: 有些工人不是妇女——有些妇女不是工人 有些花不是红色的——有些红色的不是花 上述“0”判断换位后所得的新判断,在对思维对象作出断定时,其所作的断定与客观实际是相符合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妇女不是工人,有些红色的不是花。
出处
《丽水学院学报》
1993年第4期22-25,共4页
Journal of Lishu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