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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粉丝、钨条等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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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局最近决定以应税产品实际税收负担下降的产品退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有色产品有关的出口产品退税率调整如下: 铜:调整后退税率为9.9%镍:调整后退税率为16.8%钨粉丝钨条:调整后退税率为15.5%
出处 《中国钨业》 CAS 1993年第10期32-32,共1页 China Tungste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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