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竞争对手:不可忽略的公关对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以在公众中塑造本企业良好形象为根本宗旨的公关活动,已逐渐为愈来愈多的商业企业所运用。但作为商业企业一种特定的外部公关对象——竞争对手,却成为公关“盲区”。毋庸置疑,对竞争者开展公关,将有助于促进“大流通、大市场、大商业”的形成,推动和规范市场竞争在理性和有序的环境中进行。 一。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93年第7期20-22,共3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