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设立卫生检疫行政复议机构的可行性论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文通过可行性论证认为,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卫生检疫行政复议机构,势在必行。选择由专职复议人员与兼职复议人员组成行政复议专门科室的行政复议机构形式,利多弊少,切实可行.
机构地区 大连卫生检疫局
出处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CAS 1993年第3期186-188,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Frontier Health and Quarantin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