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CI”系统就是“企业识别系统”,英文为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简称“CIS”,或“CI”系统。“CI”系统的构成要素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理念识别(Mind Identity,简称MI);二是行为识别(Behaviour Identity,简称BI);三是视觉识别(VisualIdentity简称VI)。这三部分合起来即构成“CI”系统,任何单独一部分都不可称为“CI”系统。三者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特定的企业形象。
出处
《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3年第3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Commerci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