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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课程的内容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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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转变课程观念国家教委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按照教育的培养目标,规定“课程”包括学科、活动两大部分。其中活动课程是指:晨会或夕会,班队活动,体育锻炼,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及学校传统活动。把活动作为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列入课表,这在我国普教还是首次。这反映了课程理论的新发展。开发、上好活动课程,首先要变革观念。第一,树立“大课程观”。
作者 路石
出处 《天津教育》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6-7,5,共3页 Tianji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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