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银行预扣贷款利息的做法必须纠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一些基层专业银行为保证收回期内贷款利息,在发放贷款时先扣下期内贷款利息,然后以不足本金数拨付给企业使用。笔者认为这样做有以下弊端:一是不利于增强借贷双方责任,使借贷合同失去应有的约束力;
作者 徐金波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1993年第9期45-45,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