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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家庭农场成本核算的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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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国有农场的成本核算作了重大改革,其中颇具特色的是对农业生产成本核算的改革。根据新制度对农业生产成本核算规定的原则,对统一经营的农业,由农业基层核算单位(如生产队)核算农产品的成本;承包经营农业的家庭农场如将大宗农产品交企业经销的,可按企业实际支付给承包单位的结算价计算企业的农产品销售的营业成本。
作者 陈坚富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1993年第11期14-14,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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