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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金编鐘在天津蒙难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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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二二年,逊清末代皇帝溥仪举行结婚大典,急需用款。逊清内务大臣绍英、耆龄等与北京盐业银行经理岳乾斋洽商借款四十万元,以清宫珍贵历史文物一套十六件金编钟以及玉器和瓷器等为抵押品。期限一年,月息一分。这套金编钟是一七九○年乾隆八十大寿时各省督、抚呈献的祝寿贡品,全部用黄金铸造,重达一三六四七·二两。一九二三年到期时,溥仪无力偿还,形成呆帐。一九二四年溥仪被逐出宫,还款无望,该行遂将此笔贷款转入呆滞放款项下,抵押品编钟列为帐外物资,……送东交民巷外商银行保管库密藏。当时北京报纸曾揭发此事,……盐业银行矢口否认。“九一八”以后,该行唯恐东交民巷不保险。
作者 刘续亭
出处 《紫禁城》 1993年第2期31-31,共1页 Forbidden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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