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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流放人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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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古有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后又增流刑作为宽宥五刑的补充措施。《尚书·舜典》中所说:“流宥五刑”,即指舜因五刑残及身体乃用流放方式以代替五刑,并且还规定“五流有宅,五宅三居”,使流放者到一定地区去住按规定的住所。所谓“五宅”是按五刑而各有不同的住所;所谓“三居”是按罪情轻重分别到三种距京城远近不同的地区去服刑。这是舜以“流”来代替肉刑的宽宥政策,“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便是这种宽宥政策的具体体现。这虽然包含某些传说成份,但直至汉成帝时,帝舅大将军王凤乞退时曾说:“陛下以皇太后故,不忍诛废,臣犹自知,
作者 来新夏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
出处 《紫禁城》 1993年第2期35-35,15,共2页 Forbidden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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