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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调控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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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我国之所以把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体改的目标和模式,目的就是通过市场调节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建立一套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调控机制?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计划、金融、财税、价格、外贸等方面的法律宏观调控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调控机制的核心所在。依照纲举目张的原理、用中央宏观调控指导地方微观调控,形成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相结合。
作者 任永强
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993年第3期10-14,共5页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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