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鼓励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报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和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工作,国家教委和财政部于1987年7月联合发出通知,在上述院校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根据通知精神,农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不论学习成绩和思想表现好坏,每生每月起码可享受18—20元的专业奖学金,加上生活补助和各种补贴30元,每生每月可享受48—50元的生活费用。这一制度的实行,对鼓励学生报考农业院校,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对帮助贫困地区学生的就学起到了良好作用。
出处
《高等农业教育》
1993年第2期27-28,共2页
Higher Agricultur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