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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报酬” 不拿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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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编外记者”的通讯员,常常被当地群众尊称为“秀才”。这就充分表明,那些从事新闻报道工作时间长、常常在各级报刊电台上发表新闻稿件、有一定“知名度”的通讯员,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是有相当的地位和名气的。正因为如此,一些诸如“额外报酬”或“幸劳费”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向一些通讯员袭来。一位在县直某机关工作的通讯员,私下和笔者交谈,坦率相告,他这几年除完成本单位新闻报道工作任务外,把主要的精力用在为一些“舍得花钱买宣传”的单位和个人写稿上,因为给这些单位和个人写稿,除了正常得到“名利”外,每发一篇稿还能获取一笔较为丰厚的“额外报酬”。还有一位同仁告诉笔者,现在部分单位由于缺乏“笔杆子”,本单位的先进事迹宣传不出去,为了使本单位的先进事迹宣传出去。
作者 唐敏
出处 《传媒观察》 1993年第10期37-37,共1页 Media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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