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妆品卫生标准系列》从1987年颁布后,使化妆品卫生监督和检测工作进入标准化规范化阶段。《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下称程序)为毒理学试验提供了依据,但尚有某些试验指标的评价标准未确定。现将我们1990年~1991年化妆品毒理学试验的资料进行总结,包括急性皮肤刺激试验、多次皮肤刺激试验和一次眼刺激试验。从而对这三项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进行探讨。
出处
《华南预防医学》
1993年第1期100-103,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