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财政部(92)财会字第68号关于印发《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规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原国营旅游企业执行的《国营旅游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原国营饮食服务企业执行的《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将同时废止。现将全民所有制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规定如下: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3年第11期14-27,共14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