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从1992年4月起任人民银行漳浦县支行总稽核以来,在行长领导下,组织、带领本行稽核人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稽查工作,认真负责地履行了总稽核职责。1992年以来,我共组织稽核人员投入515个现场稽核工作日,对我县五行一司二社开展了12个项目15个场次的专项稽核和4个场次的常规全面稽核,审核汇总五个行四次报送稽核和委托农行对四个农村信用社常规稽核,写出稽核报告19份,汇总稽核报告4份,稽查笔数7254笔,涉及检查金额人民币36508.7万元.外币230万美元,查出违规金额602万元,追回被占用财政性存款33.2万元,依法处理没收和罚款53914元,提出和被采纳意见64条。在全体稽核人员共同努力下,稽核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都有较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行下达和本行制定的稽核任务。下面就本人履行总稽核职责的情况作一个回顾。
出处
《福建金融》
1993年第S1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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