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稽人是指实施某一稽核业务事项的主办人员,其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稽核小组成员的工作,设置主稽人,实行主稽人负责制,是人民银行稽核工作岗位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和重要的稽核管理手段,也是稽核工作朝向制度化、规范化的一个方面。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稽人的工作情态和业务素质。那么,怎样才能当好主稽人?笔者通过七年的工作实践,谈几点看法,以供参考。一、善于用人之长、补己之短。人民银行稽核对象是各金融机构,从对象上看,任何一个被稽单位其各经营环节的管理水平通常是不可能等同的,经营过程中各方面存在问题不可能没有主次,相对而言,必然存在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同时参加稽核的成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及其自然状况等也不可能没有差别。因此,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主稽人认真履行职责和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发现每个成员的一技之长,赋予与之业务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内容。
出处
《福建金融》
1993年第S1期6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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