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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保险商品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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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保险是否具有商品的性质?对这一保险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保险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保险基金是保险经济补偿的物质基础,是保险的生命力所在。保险基金的功能,说明保险的使用价值。保险人把众多被保险人支付的保费集中和积累起来,形成一笔巨额的保险基金。保险标的遭到风险破坏,获得保险基金的经济补偿,生产或生活的秩序很快得到恢复,保险基金的功能发挥作用,保险使用价值从而得到实现。
作者 林祥炎
出处 《福建金融》 1993年第5期53-54,共2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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