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语拼音方案》于1958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1979年联合国秘书处决定采用汉语拼音转写中国人名、地名,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这一切,使《汉语拼音方案》在国内和国际都具有法定地位。然而,《汉语拼音方案》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着种种问题,甚至在国家权威管理机构发布的标准编码方案中,汉语拼音字母的安排处理也不尽合理,给信息处理留下种种麻烦。基本状况甚至可以说是:汉语拼音字母表被肢解了,其完整性受到破坏。请看事实:
出处
《语文建设》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7期32-3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