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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盐政之研究(续)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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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3章 行盐地问题 第1节 行盐地的管理 盐场生产的盐系由各盐场决定其应销往的地区,对此有称行盐地界、行盐地盘、行盐地分、行盐地,或称引地、引岸,或单称岸。两淮行盐地包括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贵州七省近260个州县,可说是行盐地之最。行盐地决定盐的销售量,这被称为额引。在乾隆时期,两淮行盐地的额引为百六十八万余引。此外,在行盐地范围内,由州县来决定盐的销售量。在《盐法通志》卷一一“经界”乾隆元年朱轼上奏的一节中有如下记载:
机构地区
出处 《盐业史研究》 1993年第4期37-53,11,共18页 Salt Industry History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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