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1992年6月,剑阁县在审计部门的支持、协助、指导下,建立了以县审计事务所为依托的农村经济审计站。按照审计程序,对乡镇农经站管理的农民负担提留统筹费财务进行了审计监督,现就已经审计的大部分乡镇情况,作一研究分析。基本情况截止1993年6月底,我县已开展审计的乡镇46个,占原乡镇总数的73%。从1991年到1992年两年期间内,共审计了农民负担提留统筹费总额3880.95万元。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0期20-22,共3页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