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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四川盐税改革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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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民国元年的盐税改革 盐税是历代统治者重要的财政收入,清末宣统时期(1909—1911年),盐税岁收银630万余两,跃居田赋之上。其时盐税大约分引、票两类。引盐水运,盐税较高,票盐陆运,票厘较轻,引税征银,票厘征钱。1912年民国建立,四川军政府盐政部长邓孝可,认为食盐为民生日用之需,不应征以重税,旧盐法系帝制产物,不能再行沿用,于是改革盐法,废除了自清代雍正九年(1731年)以来,实行的引岸制和票盐制。
作者 赵元凯
出处 《盐业史研究》 1993年第1期46-47,共2页 Salt Industry History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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