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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口食检索证管理程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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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是防止疾病或有害有毒物质通过食品进入我国的有效手段。是国家赋予国境检疫机关的职责。进口食检工作规程,卫生部早已明确:货主及代理人向检疫机关提前申报。
作者 何军
机构地区 深圳卫生检疫局
出处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CAS 1993年第6期371-371,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rontier Health and Quaran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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