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史学界普遍认为,“德主刑辅”是传统儒家在刑法原则上坚持轻刑的思想主张,自汉以后一直是封建刑事立法的指导.立足于历史上法律思想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差距,结合法理学的研究成果,笔者在辨析其思想特质的过程中探知:“德主刑辅”思想虽然在历代意识形态领域中独据要席,但在统治者眼中却重视不够,在法律实践活动中也运用有限,起码不是封建立法一贯的指导思想.
出处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3期50-60,共11页
Journal of North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