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筹措办学经费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1985年起,在城乡普遍开征教育费附加。由于领导重视,政策明确,措施落实,因此,征收工作成效显著,征收数额年年逆增。1985年实收758.6万元,1986年1091.4万元,1987年1182.3万元,1988年1893.5万元,1989年2607.5万元,1990年2805.3万元,1991年3322.4万元,1992年4133.4万元。平均年递增28.6%,八年共计征收17794.4万元,征收额居于全省前列。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1993年第3期30-31,共2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