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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函[1992]454号——关于调整设计概算中铁路运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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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铁路局,各总公司,工程发包公司,南昆铁路建设指挥部: 经国务院批准,从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凡通过国家铁路正式营业线和运营临管线运输的货物,不分货物品类、运输种别、地区和部门,按现行运价一律增加:每计费吨公里0.01元;每轴公里0.03元。现经研究,由此引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需增加的运费,暂以“运价差”方式予以处理,即在综合概算节目表中的“其他费用”章项下,作为29节“差价”的内容,。
出处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1993年第1期2-2,共1页 Railway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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