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12月30日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这段文字十分明确地讲明了,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人们对什么是“执政党”,什么是“参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