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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号”案件始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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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迎头痛击“第三势力”,尽快摸清它的组织情况、战略计划和派遣任务,在南京市公安局侦察处处长马敬铮主持下,召开了有路群、邱路、秦杰、李德来等科长参加的讨论会。经过反复研究,决定针对“第三势力”等敌特派遣活动,将计就计,利用程新吾进行反派遣,以粉碎反动势力企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的阴谋。大家认为“A103号”程新吾具备了逆用条件: 一、程新吾尚能坦白交待,且有立功表现。他除了交待了自己的反动历史,坦白了自己犯下的具体罪恶事实,还供出了陈瑞和派遣的特务刘泽宾(已被我抓获)。他表示只要给他一条生路,他要继续立功赎罪。
作者 李海明
出处 《江淮文史》 1993年第6期12-26,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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