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使用杀虫剂是为了控制害虫的为害,但使用不当,有些杀虫剂会引起相反的结果。这是因为杀虫剂的作用对象不仅仅是害虫,而是害虫所处的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一种外来物质,单独使用某些杀虫剂改变了原来的生态环境,打破了原来的生态平衡。适合这种改变了的环境的种群填补了被杀虫剂所控制的种群留下的空间,使之群体更大、为害更加严重。较早提到的再猖獗害虫是褐稻虱。80年代后,随着菊酯类农药的推广使用,有再猖獗现象的害虫已涉及到蚜虫、螨类及粉虱等。
出处
《中国植保导刊》
1993年第5期22-23,共2页
China Plant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