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与业绩深圳市的17家上市公司(原野不在调查之列),从行业上分,工业企业9家,工贸企业家,工贸结合的企业2家,房地产业2家,金融业、运输业、服务业、商贸企业各1家:从投资者性质来分,外商投资企业5家,内资企业12家;从投资规模来分,资产总值达10亿元以上的有3家(其中最大的达43亿元),5—10亿元的有5家,1—5亿元的有8家,1亿元以下的有1家。至1992年6月,17家上市公司资产总值达122亿元,发行股票总额19亿元。经营实绩均有显著的变化: (一)经营规模日益扩大,资本资产迅猛增长。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吸纳社会资金后,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进一步扩大了投资渠道和投资规模。首先表现为投资外延的扩大,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吸纳社会资金22503万元。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3年第4期7-9,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