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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外资企业新的会计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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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的外资企业会计制度已由财政部正式颁布并定于1992年7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较旧制度作了许多改进。可以说,新制度更加接近国际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反映了我国在改革开放中的新问题。相信新制度的执行将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起到保证和促进作用。综观全文,新制度较旧制度约作了十四处较大的修改。他们是:外币核算、财务费用核算、有价证券核算、坏账准备核算、存货核算、分期收款核算、长期投资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其他资产核算、长期负债核算、资本核算、销售收入核算、其他业务收支核算和解散清算核算。本文摘其重点介绍如下:
作者 胡寿龄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3年第3期33-35,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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