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外资企业会计制度已由财政部正式颁布并定于1992年7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较旧制度作了许多改进。可以说,新制度更加接近国际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反映了我国在改革开放中的新问题。相信新制度的执行将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起到保证和促进作用。综观全文,新制度较旧制度约作了十四处较大的修改。他们是:外币核算、财务费用核算、有价证券核算、坏账准备核算、存货核算、分期收款核算、长期投资核算、无形资产核算、其他资产核算、长期负债核算、资本核算、销售收入核算、其他业务收支核算和解散清算核算。本文摘其重点介绍如下: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3年第3期33-35,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