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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反避税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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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是一个避税港,虽开征某些直接税,但税负远远低于非避税港,原因是香港实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只就在香港或从香港所获得的溢利征税,而且税率低,没有开征资产增值税等。香港税务当局和一些国际税务专家不认为香港是个避税港,认为它仍然遭受关联公司滥用税务安排而带来损失。香港的税务条例中也制定了转让定价等反避税的对策。
作者 高原
机构地区 中南财经大学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93年第6期28-29,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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