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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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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史上的第一部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于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江泽民主席以第六号令公布全国实施。这是我国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立法。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入了法制的轨道;必将有力地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速农业技术进步,推动我国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受到我省广大农民、农村干部和农技推广人员热烈欢迎和拥护。
出处 《河南农业》 1993年第6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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