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区域分封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行使国家主权的政治制度叫土司制。这种制度作为我们多民族国家整体内的特殊政权形式经历了阶级社会的漫长途程。综观历代帝王要求得统治地位的巩固,没有不借重“土流兼治”、“以夷制夷”为其施政方针的。王朝嬗递,土司制并不取缔,只是改换一下名目而已。为此,研究土司制无疑是民族史、地方史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对大理地区的这个问题作一次初步的探讨。
出处
《大理学院学报(综合版)》
CAS
1993年第1期107-119,共13页
Journal of Dal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