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某村因干部公事私办引起了群众的一场议论。事情的缘由是,该村陆续办起了4个企业,因村里无饭店,前来联系业务的外地客人均在支书家吃,村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陪吃。群众有些疑问:你们是公家招待还是私人招待?支书答:公私都有。于是群众说支书全家跟着吃喝占公家便宜,要求村里公布招待费用。办企业、联系业务、迎来送往,招待一下本属公事,也在情理之中,但支书怕在群众中落一个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名声,搞了公事私办,公私掺和,本来可以让群众理解的事反而让群众误解了。也难怪。
出处
《党建》
1993年第6期38-38,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