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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司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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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课税范围在德国,交纳公司所得税的经营实体主要有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协会、基金会、相互保险公司和企业。合伙组织不征收公司所得税。地址或经营管理在德国境内的公司必须就其全部收入交纳德国公司所得税,而不管其收入来源于德国境内或境外(无限课税)。地址或经营管理不在德国的公司仅仅就其来源于德国的收入课征所得税(有限课税),主要包括下列收入来源:
机构地区 财政部商贸司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3年第8期40-51,共12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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