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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应实行股份集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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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各金融机构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农村信用社虽经过十年的改革探索,却发展缓慢,与农村经济发展极不相适应。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顺,经营缺乏活力。因此,笔者认为,为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农村信用社必须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行农村信用社股份集团制。现行的信用社管理体制是一乡(镇)一社,外加一个联社营业部,而营业部只具有相当于一个信用社的职能。这种分散型的体制使信用社往往局限于本乡(镇)的区域经济,没有竞争。
作者 斯国庆
机构地区 义乌市信用联社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40-40,共1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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