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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系统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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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要尽快建立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对资本的衡量和资本的标准,对于资本的组成、风险加权制涉及的标准比率和过渡及实施安排等,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目标比率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成分至少为4%)。
作者 周春连
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34-35,共2页 China Urb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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