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方针的需要,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国家环保局在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确定在太原、柳州、贵阳、平顶山、开远、包头、淮南等城市组织排污交易政策的试点工作。排污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必须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允许的污染物总量指标排放,排污单位在采取产品结构调整或高新科技等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明显降低并低于允许总量指标时。
出处
《青海环境》
1993年第3期152-152,共1页
Journal of Qinghai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