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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贯彻《条例》转换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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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厂是一家已有八十年历史的老企业。1991年10月我厂被上海市政府批准为“转换机制、放开经营”的改革试点单位。一年多来的改革试点,使企业增强了活力。通过落实《条例》转换经营机制,1992年全厂各项经济指标创了历史新水平。工业总产值达2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钢产量完成180.2万吨,比上年增长5.34%。
作者 徐仁秋
机构地区 上海第三钢铁厂
出处 《冶金管理》 1993年第8期13-15,共3页 China Steel 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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