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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复审和修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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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9年4月发布执行的我国标准化法明确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便确认现行标准是否继续有效。因此,标准的复审、修订是一项长期的、经常的工作。任何国家、任何企业制定的标准,一经颁布执行后。
作者 袁朴
机构地区 北京印刷学院
出处 《印刷质量与标准化》 1993年第4期12-13,共2页 Printing Quality &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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