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药制剂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施用,并使之能合乎“安全、经济、有效”三项原则。农药原药,除了水溶性和挥发性原药外,因为缺乏分散性,一般都不能直接施用;必须根据原药的性质、使用方式、防治对象,配用适当的农药助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成适宜的形式,称之为农药制剂,以增加其分散性能。可将数克至数十克的有效成分均匀撒施,便于充分发挥药效,减少单位面积的用药量,降低防治费用,增加对农作物的安全性。
出处
《农药科学与管理》
CAS
1993年第3期2-4,26,共4页
Pesticide Science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