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职教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孙林一、国内职教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及特点分析我国国内开展职教立法工作主要在三个方面:1.制定职业技术教育条例。主要有:河北、贵州、辽宁、山东、上海、江苏、云南、山西、北京、浙江、四川、黑龙江十二个省(市);2.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内蒙、河南、河北、湖北、山西、海南、宁夏六个省(区);3.国家部委制定中等专业学校条例。主要有:国家体委、轻工业部、卫生部、水利电力部等。从这些条例、规章的内容看,各部委所制定的条例主要针对其所属的中等专业学校,注重专业性,内容所含的范围比较狭窄,具有显著的部门特点。各省(市)制定的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内容比较完整,有些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其大致相同的内容主要有十个方面:(一)职业技术教育的范围和方针;(二)培养目标和基本学制;(三)办学的主要途径;(四)职教学校的开办和审批;(五)学生;(六)教材;(七)领导和管理;(八)经费;(九)教学、教材和实验实习基地;(十)奖励和惩罚。其不同且有地方特色的内容如:贵州省规定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在资金、师资、办学条件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江苏要求各级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1993年第1期47-48,共2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