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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连、李娜萍诉柯杰生房屋典当回赎纠纷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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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柯杰生,男,40岁,福建省漳州市人。 委托代理人:陈秀珍(柯杰生之妻)。 委托代理人:曾华群,福建省厦门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金连,女,61岁,台湾省台北市人,住台北市复兴路174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娜萍,女,44岁,福建省厦门市人,住台北市昆明街30号。 委托代理人:李启光,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少年体校干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3年第1期30-31,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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