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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搞活企业经营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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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家关于粮食企业税收的有关优惠政策 (一)国家对国营粮食企业加工平价粮油不收缴产品税和营业税。 (二)目营粮食企业销售平价粮油不缴纳营业税。 (三)粮食商业企业所属的实行工商统一核算的前店后厂(坊)生产的产品,实行批发销售的不征收营业税。
出处 《中国商贸》 1993年第2期52-54,共3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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