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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社有个营”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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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供销社"社有个营"抽本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在坚持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承包门店(柜组)与供销社隶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的原则下,实行"三自一保"。即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定额上缴税利费的新的改革形式。一、"社有个营"的产生及其重要的作用"社有个营"抽本承包,先是在一部份微利或长期亏损的基层社范围内出现。目前止,仅据58个县(市)的调查,在420个基层社中,实行"社有个营"
作者 何贵涛
机构地区 浙江省供销社
出处 《中国商贸》 1993年第9期39-40,共2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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