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主要是人类经济活动造成的,诸如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不可避免地排放废气、废水或毒性物质,或产生恶臭或噪音等,而形成对邻近地区生态环境的侵害。因此,有必要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理论上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寻求解决的途径。本文拟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合衡量的必要性 现代科技和经济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空前的繁荣。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3年第2期4-6,共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