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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券长期投资核算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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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编写的《企业会计制度讲座》(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93年版)认为,企业认购债券作为长期投资,其发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债券面值发行,另一种是按高于或低于债券面值发行,即溢价或折价发行.企业无论按面值认购的债券,还是按溢价或折价认购的债券,作为债券投资的入帐价值,均应以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现举例说明如下:设某企业以9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面值为10000元的公司债券,该债券期限为4年,利率为5%,会计分录:(1)购入时: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9000贷:银行存款
作者 程淮中
出处 《会计之友》 1993年第6期11-11,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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