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为了获取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材料物资,有些材料需要随时购买,取得现货;有些则因市场供应和产品生产周期等因素的限制而需预先订购,与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通过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通常是部分货款),从而取得未来某一时期所需的材料物资.这样便会出现补付货款结算业务.新会计制度关于补付货款的会计帐务处理是这样的:购货方,借记"预付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供货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帐款"科目(这里指对预收,预付货款实行单独核算的企业).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并就此会计帐务处理发表几点浅见.一、"预付帐款"
出处
《会计之友》
1993年第6期12-12,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