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和形式投入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财产物资或无形资产等,在一定的经营期间,企业所获得的利息或股息收入以及利润或股利的收益.《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显然,此规定说明了企业投资收益是企业利润总额的核算范畴,是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同时,《通则》在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的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并且,该条款的第五小点,说明了投资者所获得的利润,是来源于企业的税后分利.从上述规定看,企业在投资收益的核算中。
出处
《会计之友》
1993年第6期15-15,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